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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已婚未育”女性沦为求职“困难户”

时间: 2010-04-26
专家建议短时间内打算要孩子的女性不要换工作
    “我结婚了还没生孩子,为什么找工作这么难?”3月24日,市民陈小姐来电向记者反映,已婚未育的她自认有学历有工作经验,却没想到跳槽却屡屡碰钉子。不少“已婚未育”女性沦为求职“困难户”。
    已婚未育女性求职难
    26岁的陈小姐在无锡新区一家电子厂任会计,去年底刚结婚的她准备跳槽换个环境,然而,她在网上搜索合适的岗位时,却发现不少企业要招已婚已育的女性。“这家汽车4S店招出纳,任职要求:性别不限,女性已婚已育者优先。另一家外企财务的岗位要求女性28岁-35岁,已婚已育。还有一家单位更搞笑,要求女性优先,年龄18岁-22岁(未婚),22岁以上-32岁(已婚已育),我打电话过去咨询,对方称已婚未育的不考虑 .”陈小姐不明白,现在单位用人怎么就敢公然歧视已婚未育的女性?
    这段时期在跑招聘会的葛小姐也碰了N次壁,“面试的时候,公司对我的材料和工作经历都挺满意的,有的就直接跟我说,因为我结了婚还没生孩子,所以目前不考虑。我说近两三年我暂时不打算要孩子,不会影响工作,他们还是摇摇头。”
    企业不愿担用工成本
    业内人士称,尽管《就业促进法》中明确要求“公平就业”,用人单位发布规范的招聘信息时,岗位描述内容不得出现“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”、“只招已婚已育女性”“不得拒绝加班加点”等有悖于法律、法规的内容,但是,许多单位即使不在招聘条件中写明,也会在面试时提出来,而且是决定是否录用的关键因素之一。
    女性从怀孕到产后、哺乳期,前前后后要两年左右的时间,按照《劳动法》对于妊娠妇女的特殊保护,不能随意开除、调岗、调薪,即使频繁请病假,企业也得按月支付工资,缴纳“三金”甚至“五金”。企业从用工成本考虑觉得不划算,外企和私企更为急功近利,他们青睐有工作经验,年龄在28岁以上的已婚已育女性,往往不愿招聘“已婚未育”的女性职工。
    最好生过孩子再跳槽
    面对这样的尴尬,职业指导专家建议,“已婚未育”的女性若在较短时间内有生育计划,最好不要换工作,在“老”单位怀孕生产容易被领导和同事接受,毕竟你为单位辛苦工作多年。即使到了新单位,最好不要马上怀孕,这样会给同事们造成负面的看法。在应聘过程中千万不能因为“已婚未育”会遭到拒绝,用隐瞒真相求得工作,这样一旦被揭穿,单位会怀疑你的人品,工作同样会难以为继。但最重要的还是要增强自己的竞争能力。
 
 

出处:现代快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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